内江市中医医院2026-2029年度零星工程项目预算编制及结算审核咨询服务市场调研公告
内江市中医医院2026-2029年度零星工程项目预算编制及结算审核咨询服务市场调研公告
我院拟启动2026-2029年度零星工程项目预算编制及结算审核咨询服务采购工作,现面向社会开展市场调研,诚邀符合资格及具备相关经验的服务商参与调研。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研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内江市中医医院20262029年度零星工程项目预算编制及结算审核咨询服务
2. 服务范围:为医院零星维修、改造工程项目(不含 400 万元及以上公开招标工程项目,仅限非公开招标工程)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含项目预算编制、结算审核。
3.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4. 年度服务费限额:年度累计服务费上限70000元。
5. 收费限价:参照《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下浮 40% 为最高限价。
6. 结算方式:单项服务费参照川价发〔2008〕141 号标准计取基准费,乘以成交下浮率据实结算;单项项目核算金额不足1000 元的,按1000元计取。
7. 效益审核费约定:效益审核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审减率在 5% 以内(含 5%)不计取效益审核费;审减率在 5% 以上或审增部分的效益审核费由施工单位承担,费用为审减总金额的 5%。
二、主要服务内容及工作要求
1. 预算编制:接收完整项目资料,精准核算工程量,按照现行计价规范、定额及政策编制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完整留存工程量计算底稿、组价明细等全套成果资料。项目如需报送财政评审,需全程配合资料补报、答疑核对、成果调整等工作。
2. 结算审核:接收竣工资料后开展工程量复核、价款核对、现场踏勘核实,出具正式结算审核报告及全套审核底稿;项目报送审计部门审计时,需配合审计对接、资料提供、问题答疑。经审计局最终审定项目整体审减率达 10% 及以上的,医院有权扣减该项目全部咨询服务费。
3. 配套服务:配置土建、安装专业造价工程师,负责项目对接、现场踏勘、成果汇报、疑问答复;配合医院内部科室及上级主管部门开展检查、复核答疑。
4. 质量标准: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及四川省造价相关政策文件,独立、客观、公正开展造价咨询,保障成果文件真实、准确、合规。
三、服务商资格要求
1. 主体资格: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专业人员要求: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相应服务能力,项目服务团队须配备土建、安装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人员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 业务熟悉度:熟悉四川省、本市工程造价计价政策、定额规范,熟悉公立医院零星维修改造项目管理相关业务要求。
4. 保密要求:建立完善保密管理制度,能够对医院工程资料、造价数据、项目信息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外泄。
5. 履约能力:具备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技术力量,能够按时保质交付成果文件,可响应现场踏勘、内外部检查、财政及审计答疑等相关工作。
6. 信用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弄虚作假等不良记录。
7. 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调研,不允许转包、分包本项目服务工作。
四、成果交付要求
1. 预算编制项目:提供盖章版预算书(纸质 + 电子版)、工程量清单、工程量计算底稿; 2. 结算审核项目:提供盖章版结算审核报告(纸质 + 电子版)、审核对比表、现场踏勘记录、全套审核计算底稿; 3. 按需提供造价咨询方案、汇报材料,配合完成各项答疑工作。
五、主要考核及其他约定
1. 成果差错考核:单项目成果误差率 5%(含 5%)以内不扣减咨询费,超出 5% 部分按实际超出金额 ×1% 扣减咨询服务费,直至扣完为止;同一问题年度累计出现 3 次及以上一般及以上差错,医院有权暂停项目委托 13个月。若存在虚增工程量、篡改资料、虚假踏勘、成果造假、串通舞弊等弄虚作假行为,医院有权全额扣除未结服务费并立即终止合同。
2. 报价包含人工、税金、踏勘、交通、资料编制等全部费用,医院不再额外支付其他费用;
3. 项目全部工作资料所有权归属医院,服务结束后须完整移交全部资料,不得私自留存;
4. 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向医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需提供的市场调研资料
1. 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项目团队人员配置情况:土建、安装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在职证明复印件;
3. 信用查询截图: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4. 近3年内类似公立医院零星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本项目报价方案(明确对川价发〔2008〕141 号收费标准的拟下浮率);
6. 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七、其他事项
1. 调研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2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2. 资料递交方式:加盖公章后扫描为PDF格式,需于调研截止时间前发送至电子邮箱3588695917[at]qq[dot]com有效,超过截止时间则相关资料无效。
3. 联系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大千路696号(内江市中医医院东区健民楼二楼)
4. 联系人:兰老师;联系电话:0832-6860034
内江市中医医院
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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