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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中医医院2024年度智慧医院一期项目维保调研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05 09:22 本文来源: 信息科

内江市中医医院2024年度智慧医院一期项目维保调研公告

内江市中医医院智慧医院一期项目维保服务进行市场调研,欢迎符合条件有意参与调研的供应商在指定时间内提交调研资料。

一、概况

近年来随着医院信息化高速发展,国家对医院信息化智能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提高医院整体信息化水平,提高系统运行服务的高效稳定,更好的服务患者服务群众成为了医院亟需快速解决的关键问题。为提高内江市中医医院对全院信息化系统运行管理,提高信息系统综合运维服务效率及质量,现对单位已经建设了一系列信息化软件系统。

二、维保系统清单

本次参与调研的信息系统包括HIS系统、电子病历系统、集成平台(系统品牌:厦门智业)、PACS系统(系统品牌:杭州莱达)、LIS系统(系统品牌:上海瑞美)、手麻系统(系统品牌:麦迪斯顿)、临床药学管理系统(系统品牌:四川美康)、血透系统(系统品牌:学透通)、中医康复系统(系统品牌:成都华唯)、中医特色系统(系统品牌:成都易诺迈迪)、电子票据系统(福建博思)、DRG管理系统(上海联众)、随访满意度调查系统(四川弘洲)进行信息系统维保服务市场调研工作。

三、服务要求

供应商检查医院现有系统是否有需要更新的,确保系统安全性得到保障,及时应用安全补丁防止潜在的安全漏洞。供应商配合医院对各系统的数据进行备份,防止数据丢失或损坏。监测系统的数据质量,进行数据治理,确保系统中的数据准确可靠。提供故障排除和技术支持,及时响应并进行故障排除和修复,能够回答用户的问题。处理故障前,应充分与医院进行沟通,了解故障出现的时间、频率及相关操作情况,尽可能获取到更多的故障信息,以便更有效的处理故障。系统恢复后,应进行测试,确保修复措施有效。系统修复应详细进行记录,包含故障描述、修复过程及采取的措施。

服务期内,系统需按国家政策要求调整,并保证在服务期内提供更新功能,详细服务要求请查看附件一

采购期限:2024年6月30日前

采购价格:110万元及以下

服务期限: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

四、市场调研期限

本公告自挂网公示日起,调研资料递交期限:2024年6月6日8:00——2024年6月13日17:30止。

五、供应商准入资格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包括:

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具备从事本项目经营范围和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六、资质佐证

提供真实齐全的资质证明文件一份(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每一页盖公司鲜章或骑缝章):

1.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授权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三份以上近三年相关业绩合同;

4.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企业请提供本函,不符合的不提供本函);

5.信息系统服务内容相关介绍。

6.报价一览表。

七、市场调研资料的递交

1.调研截止日期前,需按要求同时递交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

2.纸质版递交方式:一式一份送至内江市中医医院信息科。

地址:内江市中医医院(新区)

联系人:余老师

联系时间:工作日08:0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15338741988


附件一:

基础运维服务(含技术人员驻场服务)

A 总体要求

1.★驻场服务人员总数≥2人,驻场服务人员不低于2人。运维服务单位如需临时更换驻场服务人员,须有1个月以上的交接时间(以便熟悉现场和系统),原驻场服务人员及待更换驻场服务人员均驻场服务。

2.运维服务人员进场后,应认真学习医院的信息数据和信息安全的规章制度,签订责任书、保密协议,如有违反规定由个人和运维服务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3.★现场管理岗(可由驻场人员兼),负责运维工单的接收、派单、反馈、满意度调查等工作;监督和指导驻场人员开展维护服务和所需的施工作业工作,负责运维现场的安全管理;负责节假日排班及值班值守人员协调;负责运维项目文档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B 日常运维服务

4.根据工作需要甲方科临时要求乙方增加驻场人员进行运维工作。

5.运维服务单位至少上下半年各1次对系统以及数据库进行全面的检测。

6.提供主要应用软件系统的运行维护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软件系统故障处理、数据备份与恢复,保障主要应用软件系统的正常运行。主要应用软件系统智慧医院平台、医院HIS系统、电子病历系统等。

7.运维服务单位每季度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对医院的信息化系统进行一次全面备份(包括数据库系统、其他服务器内数据,确保出现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火灾或人为误操作、设备故障等情况时能够在一周内恢复上述备份资料,保证医院信息化系统正常运行)。

8.运维单由运维服务单位设计,应包括项目名称、故障时间、故障现象、解决时间、维修人、用户签字盖章等项。提供完整的维护保养记录和相关设备运维资料并交采购人相关人员签字。

9.现场处理软件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包含医务人员的操作问题、软件性的问题等技术性维护。

10.驻场人员和医院信息科工作人员作息时间同步,做好医院软件后勤保障及问题处理。

11.若软件在使用过程中,出现BUG性问题,负责联络公司开发人员,及时做升级处理。

12.根据总包合同内容,发生三级故障(轻微)由乙方负责联络合同内第三方厂商的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参考D 故障响应服务)。

13.若遇到问题现场人员不能处理的,驻场人员负责下科室收集问题,及时反馈公司,公司开发协助现场驻场人员处理。

14.软件同一版本下,医院可以要求对系统进行免费升级,免费升级的功能模块不超过智慧医院一期招标功能模块的10%。

C 定期巡检服务

15.运维服务单位应根据采购人各业务系统的运行情况及特点,有针对性的对不同业务系统进行定期巡检维护,巡检频率每年两次。

16.信息化基础设施巡检包括但不仅限于:应用系统巡检。

17.所有信息系统的升级,乙方应事先告知甲方,并给出风险评估报告,甲方经过评估同意后才能进行升级。

D 故障响应服务

18.运维服务单位提供7×24小时故障响应服务。运维服务单位在接到故障报送后立即进行远程处理,若远程处理无法解决,需在指定时间内到达故障现场,并立即组织技术力量,确保较短时间内恢复正常使用进行处置。运维服务单位随时可增派技术人员完成系统维护、维修工作。若遇到驻场技术人员无法处理的故障,如出现系统软件结构设计问题,或重大软件BUG,运维服务单位须有能力进行现场技术支持,进行软件补订升级等服务。

19. 一级故障(严重),指信息化系统核心设备无法正常运行,短时间内无法恢复的情况。运维服务单位应在接到故障报送后立即进行远程处理,若远程处理无法解决,需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置,并将相关情况上报上级信息化管理部门。

20. 二级故障(普通),指信息化系统核心设备无法正常运行短时间内能够恢复的情况。运维服务单位应在接到故障报送后立即进行远程处理,若远程处理无法解决,需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根据故障情况更换备件,并将相关情况上报本级信息化管理部门。

21. 三级故障(轻微),指除信息化系统核心设备外的其它设备无法正常运行,不对医院监管安全或重要事件进展产生影响的情况。运维服务单位应在接到故障报送后立即进行远程处理,若远程处理无法解决,需在60分钟内到达现场,并立即组织技术力量,确保较短时间内恢复正常使用进行处置。

22.每个故障的处理时间应控制在72小时内,如果未在规定时间解决且无合理理由的按照每次扣除合同金额的2.5‰处理。

23.由于乙方原因未及时处理故障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由于乙方的系统升级等各种情况给甲方造成损失(不限于经济损失)的情况,按照每次扣除合同金额的2.5‰处理。

E 信息技术咨询及培训服务

24.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提供信息系统网络、安全、服务器优化解决技术方案建议咨询服务;提供医院信息系统解决方案咨询服务,包括产品选型、设备参数、等技术咨询服务。

25.培训服务,提供医院方人员提供系统维护技术培训服务,包括定制针对医院系统出现的典型故障或技术架构专项培训。

F 运维服务评分机制

26.评分机制,每个季度搜集临床科室的运维满意度调查表,对驻场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让乙方更换驻场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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