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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中医医院关于接收新药资料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5 13:35 本文来源: 系统

各药品配送企业:

为满足我院临床用药需求,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按照《新药申请、遴选及评审工作制度》进行了新药遴选,现对医院拟定引进药品进行比选采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料要求

1.参加比选药品必须是“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即四川省招采子系统)中的挂网药品。

2.参选药品必须是与本次挂网比选采购通知要求的药品品种、规格、剂型一致(见附件1)

3.药品生产企业对药品经营企业的配送授权必须符合国家和四川省有关两票制的要求,并由药品经营企业签订两票制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各药品经营企业按《药品引进申报资料目录》(附件2)要求,按顺序排列纸质版申报资料;同时,真实、准确、规范填写如下资料:药品廉洁准入承诺书》(附件3)、《药品质量保证承诺书》(附件4药品生产企业品种授权委托(附件5“两票制”承诺书》(附件6)、《新药药品价格申报表》(附件7

二、此次新药资料申报原则如下:

1.生产企业所委托的药品配送企业应为我院现有的药品配送企业(因国家和四川省集采进院的配送企业除外),并在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即四川省招采子系统)中已确认配送关系;

2.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出现2家或2家以上药品配送企业提交生产企业授权委托书的,该品规该厂家申报视为无效资料;

3.不接收涉嫌违规违法行为或按假劣药品被处罚或曾发生过严重质量事件的药品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的药品资料;

4.提交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涉及弄虚作假的,后果自负,若资料不全或信息填写错误的,不接受更正

5.提交资料按照附件2要求顺序排列,统一用A4纸备齐,加盖单位鲜章(含骑缝章),用资料袋装好,资料袋封面粘贴申报资料目录(不密封),附件7单独用牛皮纸信封密封、封口处加盖单位鲜章,并在封面注明申报药品、申报企业名称,否则一律按照“无效资料”处理。

6.报价上限不得高于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即四川省招采子系统)上的价格联动专区限价与本省最低参考价中的最低值;能保证至少持续稳定供货半年以上,以保障临床用药需求;因恶意低价中选,又不能按时保量配送的,该药品配送企业在今后1年内不得参与我院药品遴选活动。

7.集采品种需为中选生产企业,此次遴选品种若后期进入集采,我院将使用集采品种规格及生产企业;原则上我院不选择在招采子系统平台上标注为价格特别严重异常警示的生产企业。

8.申报资料报送时间:2024115日-2024122日(8: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9.联系人及方式:

四川省内江市大千路696号内江市中医医院健民楼3药学部办公室   刘老师

电话:0832-6860013

附件1_7新药品种申报目录.docx


                               

                                  内江市中医医院

202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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