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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中医医院口腔科种植体耗材配送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12 17:18 本文来源: 设备科

内江市中医医院口腔科种植体耗材配送项目比选公告

     

   我院口腔科开展种植牙业务,拟对种植体耗材供应商进行公开遴选,欢迎符合我院要求的供应商到我院设备科进行备案登记。本公告有效期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种植体耗材配送供应商遴选

二、供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6个月内;

三、送货地点及方式:内江市中医医院指定地点,按需配送;

四、配送种植体耗材目录(包括但不限于):见附件1

挂网产品不得高于加权平均价或外省参考价,非挂网产品不得高于历史采购价。

、商务要求

 1、配送服务要求: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提供配送服务,并免费对临床操作人员提供专家现场培训服务,直至临床能独立操作为止。

 2、交货时间及地点: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送货至医院指定地点。

 3、产品包装要求:产品包装的标识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产地、原材料、用途、使用方法等必须有清晰的标示。包装方式应保证商品安全、卫生地运抵采购方。因包装不当造成产品损失的,由中标方负责。中标人负责送货到交货地点现场,必须保证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

4、产品质量标准及要求:中标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行业标准。产品若发现质量问题,中标人必须无条件免费更换,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因质量问题引起的医疗或法律纠纷由中标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验收方法及标准:应严格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比选文件、现行国家行业标准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6、付款方式:三个月后流动付款。

、参加本次比选的公司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和工作场地,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其他必须具备的资质。

、参选公司报名时须提供的书面材料

1、参加本次比选应具备条件的承诺函;

2、参选公司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相关经营许可资质;

3、参选公司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4、参选公司需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

5、参选公司具备配送服务所需的运输、人员配备等条件,能够及时将货物配送,且具备相应耗材储备和临时替换的能力;

6、参选公司中标后需提供生产厂家或总代指定经销授权书;

7、遴选文件须密封,并在外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八、响应截止时间

符合条件且愿意参加比选的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上午11:30前到内江市中医医院设备科递交比选文件。

、比选时间

2021年8月19日下午15:00(如遇变更另行通知)

十、比选地点

内江市中医医院新区健民楼5楼会议室。

十一、中标方式

本项目适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最低价评标法)。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大千路696号

联系科室:设备科

联系人:江老师

联系电话:0832-6860022

                                       内江市中医医院

2021年8月12日

附件1:配送种植体耗材目录.docx

比选文件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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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中医医院口腔科种植体耗材配送项目比选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