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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中医医院化学废液处置市场调研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27 16:44 本文来源: 总务科

内江市中医医院化学废液处置市场调研公告

致各位供应商:

我院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市场调研,现面向社会公示,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于2020年11月27日-12月4日进行报名(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周末节假日除外)。

一、项目相关信息

项目相关情况:

序号

商品名称

单位

备注

1

化学性废物

KG

含税费

2

药物性废物

KG


项目要求:

(1)乙方必须按照约定的时间及时收运、处置甲方产生的化学废液,如乙方未及时收运、处置或收运、处置未达到甲方要求,甲方将且暂不支付化学废液处置费并要求乙方及时整改,同时所有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 )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必须共同认真做好化学废液交接工作,认真如实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并按照各自程序备案。

(3)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资质证明材料。若资质证明材料须重新申办,乙方应最迟在原资质证明材料到期前1周内主动向甲方提供重新申办的合法有效的资质证明材料。若因乙方未及时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资质证明材料,对甲方造成的所有责任和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及需要递交的资料

(一)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具有生产该商品的资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供应商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

③供应商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供应商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营业执照内必须包含本项目经营范围);

( 二)报价方式:

报价方式:供应商提供的资质材料并进行报价。

三、其他注意事项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鲜章,并提供产品授权业务人员联系方式及身份证复印件,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老师 周老师

电话:0832-6860012

地址:内江市中医医院新区健民楼楼三楼总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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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中医医院化学废液处置市场调研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