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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中医医院 关于印发《职工参加短期培训、进修学习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4 10:07 本文来源: 科教科



内江市中医医院

关于印发《职工参加短期培训、进修学习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科室、部门:

为不断提高全院职工业务素质及专业技能,进一步推进完善我院人才梯队建设,合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外出参加短期培训、进修学习,提高医院核心竞争能力,促进医院良性发展,经医院研究决定,对职工外出参加短期培训、进修学习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短期培训、进修学习范畴

(一)短期培训:时间1个月以内。指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种继续医学教育专题培训研修班、各种专

项人才培养项目、中华医学会、护理学会、药学会等各级专业委员会等学术团体组织的学术会议以及各科室部门针对本科室学科建设发展选派到上级医院进行针对性专业技术短期培训学习。1年内累积短期培训30天以上视为进修学习。

(二)进修学习:时间1个月以上或1年内累积短期培训30天以上。指针对本科室学科建设发展和自身业务水平提高经自愿申请或医院选派到上级医院相对应专业学科培训学习。

二、参加短期培训、进修学习的要求

(一)外出参加短期培训、进修学习的职工应以不影响正常医疗工作为前提,所参加的短期培训、进修学习内容须和所从事的专业或是工作对口。科室应根据本院业务工作需要和专科建设发展需要,本着急需、实用、创新、解决实际问题的原则,密切结合科室本年度的发展规划有目的的选送。

(二)非指令性任务或非医院发展特殊需要,原则上不安排省外短期培训或进修学习。确需参加省外培训学习的应是副高级以上职称,需经院长审批同意,且每年不超过一次。

(三)同一内容短期培训、进修学习除会议指令性人数外,原则上只限派一人参加(在内江市召开的会议可适当放宽)。

三、参加短期培训、进修学习的条件

(一)科室业务技术骨干、中级以上职称、临床参与科研、教学工作医务人员优先。

(二)全免费性会议及培训,可凭借主办单位邀请函经主管部门和院领导审批后参加。

四、审批程序

(一)申请参加省内短期培训需携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培训通知、邀请函等,填写培训学习﹨出差申请单(附件1),由所在科室负责人、主管部门、分管院领导签字审批同意,经科教科完善各项备案及协议签订手续后方可外出参加。省外培训需经院长审批同意,经科教科备案及协议签订后方可参加。

(二)申请进修学习职工,应根据科室业务工作安排在不影响医疗工作前提下,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内江市中医医院职工进修申请表(附件2),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部门、分管院长审批同意,省外进修经院长审批同意后,向进修单位提交进修申请,接到进修单位正式录取通知后,到科教科签订职工进修协议书,做好登记备案后方可外出进修。

五、福利待遇和经费报销

职工参加短期培训、进修学习期间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按财务相关文件规定发放,培训学习期间会务费、差旅费、住宿费以及其他学习费用按照财务相关规定予以报销。

六、会后管理

(一)职工参加短期培训结束后需按时返院工作,并将获得培训证书复印件交科教科和科室备案,并及时向所在科室的负责人、相关职能科室主任及院领导报告会议简况、有关信息技术或本专业发展动态,有条件者应根据所获信息积极引进新的实用技术。科室负责人组织参加培训人员在一周内向全科人员传达学习内容,参加培训带回的学术汇编及有关资料应整理后上交科室统一保存,供大家学习,以利共同提高,并应在培训学习结束后3个月内开展相关新技术。

(二)职工参加进修学习结束后需按时返院工作,并在2周内提交进修鉴定、进修结业证书、进修汇报多媒体课件等资料,并拟定新项目、新技术开展计划书在院周会或是进修专题报告会上汇报。并应在进修结束后3个月内开展相关新技术。

七、服务约定

(一)短期培训服务约定:培训时间1月以内。如在3年内要求调离或医院解聘者,以离职时间为准在此前3年期间累积报销短期培训学习所有费用(包括培训费、差旅费、住宿费、出差补助等)超过5000元者,参加人员需退回医院为其支付的3年累计报销金额5000元之外的超出报销部分。1年内累积短期培训30天以上按进修学习服务约定处理。

(二)进修学习服务约定:学习时间1月以上或1年内短期培训累积30天以上。进修学习结束后回院工作至少6年。如在6年内要求调离或解聘者,进修人员需全部退回医院为其进修学习期间所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进修期间医院为其支付的工资、奖金、福利及各种补助费用,同时向医院支付违约金,具体违约金额为:进修结束后1年内离院支付5万元人民币;进修结束后2年内离院支付4万元人人民币、进修结束后4年内离院支付3万元人民币、进修结束后6年内离院支付1.5万元人民币。

八、纪律要求

凡在参加短期培训、进修学习期间必须严格准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主办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在学习期间发生一切医疗事故或医疗责任事故及从事一切违法犯罪活动或与学习无关的安全事故均由个人自行承担。短期培训、进修学习期间因违法、违纪行为不能完成培训进修任务者,医院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九、其他要求

(一)凡需参加短期培训、进修学习的职工,需于参加培训学习前完善外出培训相关审批手续并与医院签订短期培训、进修学习协议。

(二)外出进修学习一般为每年3月和9月,凡需外出参加进修学习的职工,需于计划进修当年2月到8月前完善进修相关审批手续并与医院签订职工进修协议。

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其他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此《规定》为准。

附件:1.内江市中医医院培训学习\出差申请单

2.内江市中医医院职工进修申请表。

3.内江市中医医院职工外出参加短期培训、进修

学习协议书。

内江市中医医院

2019年 8月1日

19年124号关于印发《职工参加短期培训、进修学习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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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中医医院 关于印发《职工参加短期培训、进修学习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